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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磊同学: 你好!来信收到,我区领导高度重视你反映的问题,区委副书记龙兆学立即责成区林业局认真调查处理,并要求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,切实加强白果乡森林管护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 关于白果乡林业站从你父亲张其银处借款一事。经查,情况属实。1995年,白果乡林业站开始修建办公用房。由于资金紧缺,该林业站从木材经营者何明付处借款8万元,开展站房修建。1998年,何明付从你父张其银处借款2万元,用于木材经营。2003年,何明付、你父张其银和白果乡林业站经过协商,一致同意将何明付应还给你父张其银的2万元借款,转由白果乡林业站负责偿还,并由白果乡林业站向你父张其银立下借据。由于资金紧缺,白果乡林业站至2004年底前一直未还你父张其银借款。2005年,你父张其银将白果乡林业站告上卫子法庭,要求白果乡林业站归还借款。随后,卫子法庭依法冻结了该林业站帐户。2005年4月29日,卫子法庭强行将该林业站帐户上所有资金1万余元全部划走(相关手续存卫子法庭),用于支付法庭执行费和偿还你父张其银借款,其中已偿还你父张其银8300元(有收据)。 关于白果乡无人管理森林资源的一事。经查,近年以来,我区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,坚持限额采伐、凭证采伐,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,包括白果乡在内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。2008年下半年,根据全区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,对竹林村部分林开展了人工商品材采伐,采伐量80立方米。采伐中林业部门依法管理,科学组织,未发生乱砍滥伐行为,你所反映情况不实。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,作出如下处理:一是区林业局将你父张其银借款一事纳入了今年还款计划,将在今年内还清你父张其银处借款。二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,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,严格采伐限额、木材运输、林地征占用管理。同时加强宣传,扩大影响,提高林区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意识,维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。
信箱办 2009-3-2 10:41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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